認識因緣果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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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人有句諺語: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;善惡到頭終有報,只爭來早與來遲」。只要我們思惟它的意義,就會領略到當中「因果」的哲理。

什麼是「因」?什麼是「果」?「因果」即是「因緣果報」的意思。「因」是每件事物衍生的重要因素,「緣」是幫助「主因」成就的種種條件,而「果」即是一件事物由「因」、「緣」和合所建成的結局。

以種植一棵蘋果樹為例:蘋果的種子是「因」;水土、陽光、空氣、肥料、人工等條件是「緣」。蘋果樹長成了,它所結的果子就是「果報」。當然,「因果律」的範疇,並不僅局限於蘋果樹的例子而已。這定律盡括天地萬物,從自然界到眾生界,從天體到微塵,一切都是由「因緣和合」而生,亦由「因緣分散」而滅的。

宇宙萬物,就是這樣仗「因」託「緣」而生「果」。此「果」又成為彼「因」,待眾「緣」聚合,又成為他「果」。如是者,因緣果報,迭連相攝,輾轉互容,猶如蛛網,錯綜復雜,遂構成森羅萬象,所以,宇宙現象無一能脫離因果關係。

因果律包括時間與空間的一切,所以佛經說因果道理「豎窮三世,橫遍十方。」(註一)它源自「緣起性空」(註二)的道理,是萬有生滅變化的普遍理則。如果「新陳代謝」是人体的生命規律,那麼,「因緣果報」就是宇宙的運動法則了。無論你相信與否,因果是絕對存在的。《大寶積經》說:「假使百千劫,所作業不亡;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業報如影隨形,造了善惡業因,不管時間久暫,只要因緣成熟,必定要受到相應的果報。

其實,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衣、食、住、行、工作、學業、婚姻,信仰、道德、健康、經濟,乃至一切人我相處等事,都各有其微妙的因果關係。

世間的貧富貴賤,生命的壽夭窮通,容貌的端莊醜陋,智力的聰明愚眛,都是有因有果的,並非上天的命運安排,也不是神靈的善惡賞罰,而是自己的善惡業力所招集的結果。古德說:「一日無常到,方知夢裏人,萬般帶不去,唯有業隨身。」凡夫到了無常(死亡)那天,才知道人生如夢。其實,這已經太遲了,因為他不知道人死後原來什麼都帶不去,唯有生前所作的善業、惡業,驅使他投生於六道輪迴(註三)之中。

那麼,業力是怎樣產生的呢?業(梵語Karma)是行為造作的意思。它包括個人的行為、社會的活動及自然界的運作。以個人來講,我們的身體、言語、思想的活動,稱為「身口意」三業。由身、口、意所造的業力,可以決定人生的苦樂禍福,因為業行(無論善、惡或不善不惡)會產生一種力量,驅使我們去造作新的行為。新的行為又會產生新的力量。凡業力是涉及三世的: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。過去的業因感生現在的果報;現在的業因又成為牽引未來的果報。如是輾轉相生,互為緣起,形成強大無比的業力推動輪,所以《有部毘奈耶卷四十六》說:「不思議業力,雖遠必相牽,果報成熟時,求避終難脫。」

人的禍福,是業力所創造的。作什麼因,就得什麼果。一切自作自受,任何人都替代不了。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云:「業力甚大,能敵須彌,能深巨海,能障聖道。是故莫輕小惡,以為無罪,死後有報,纖毫受之,父子至親,歧路各別,縱然相逢,無肯代受。」明白因緣果報的道理,我們就應該行善積德,切莫造下惡因;一旦嚐到惡果,也就追悔莫及了。

信奉「因果定律」是理智的,並不是迷信。世界上每件事物,它的成敗得失都有一定的「因」和「果」。當你希望把一件事辦得成功,只要立下志願,以不屈不撓的精神,鍥而不捨的態度,埋頭苦幹,這樣便能種下成功的因,若能再加上助緣和合的成就,成功的果報便會應運而生了。

凡一切行為,立下正確的「因」,是非常重要的,所以釋迦牟尼佛初轉法輪的時候,向五比丘所闡釋的是「八正道」(註四)。正確的「因」是指「善因」,反過來說就是「惡因」。千萬不要種下「惡因」,否則會帶來「惡果」。《易經》講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」這道理並不是推論,而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從現實人生體會的經歷。

曾有人問:「為什麼有些人做好事反而得惡報,而有些人做壞事卻可以得到善報呢?」《三世因果經》記載: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來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由此可知,因果律是貫通三世的。三世即是「過去世」、「現在世」、「未來世」。我們除了現在的一生,其實已經有無數的「過去世」。如果未能澈悟成佛,也會有無數的「未來世」。佛家稱之為「輪迴」,亦即世俗所謂的「轉世」。今世行善遭受惡報,而做惡事反得善報,這並非是因果報應脫了軌,而是今世行善的人,前世恐怕是做了壞事,到了這一世,因為惡的因緣果報先成熟,而且今世善業的勢力薄弱,所以得先承受惡果之報應。至於今世的善行,則有待來世的善報了。這是因為在「因」和「果」之間,「助緣」在什麼時候成熟,是有時間上的差異,而且是遲早不定,所謂「若還不報,時辰未到」,指的便是這個到道理。

其實,人可以憑藉後天的努力,改善先天的業因。假如某人前世種下了今世要做窮人的因,今世遂生為窮人;但他沒有意志消沉、自暴自棄,反而懂得實幹、布施、結緣,種下富有的因;並且以櫛風沐雨的精神去克服種種困難。這樣,善業的勢力日益強大。那麼,貧窮的環境,很快就可以得到改善了。

這便是將過去的「因」,加上現在的「因」,綜合起來,就成就了改善當下的「果」。所以「因果律」並不是消極的「宿命論」(註五),而是積極的,自力更生的「努力論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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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註一:三世者,即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;十方者,是上、下、東、南西、北、東南、東北、西南、西北。)

(註二:世間一切諸法,都是「因緣」所生起的,主要而力強者為「因」,次要而力弱者為「緣」。諸法因為緣起而有,所以「空無自性」,無恆常性,無獨立性,必須靠因緣和合才有果。「緣起性空」是佛教解釋宇宙萬法起滅,乃至生命起源的的哲理。)

(註三:六道:地獄、畜生、鬼、人、天、阿修羅等,有善惡等級之別。粗略來講,極惡者下地獄,次惡者投畜道或鬼道。極善者生天,次善者投人道或阿修羅道。)

(註四:八正道是正見、正思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勤、正念、正定,譬喻八條通往涅槃的道路。)

(註五:宿命論認為一切得失成敗,都是由命運之神掌握,努力是沒有用的。但因果觀念則認為所有的果報,不管善惡,都是自己造作出來的,所以各人能掌握自己的命運,開創自己的人生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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