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除烦恼须无我 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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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蕴无我

“想”为“想像”之意,即是攀缘外境,回忆往事、幻想将来的心识活动。这时,“意识”摄取外境,产生概念,如面对鲜花时,眼观看色彩,鼻嗅觉香气,身接触形状,“想蕴”便构成花的慨念。当“想蕴”生起妄念,与“行蕴”融通,思维分别,能驱使身体付于行动。

“想蕴”有分别作用:一切思维中所执着的憎或爱、美或丑、贫或富、贵或贱等概念,就是这“想蕴”的心识的感觉。《俱舍论卷一》说:“想蕴能取像为体,执着男女、怨亲、苦乐等相。”

“想蕴”能生情想与爱欲;此二者是轮迴生死的本因。《楞严经卷四》说:“想爱同结,爱不能离,则诸世间父母子孙相生不断。”世间一切事物,皆先由想念而起,一念善恶之执着,即有天堂地狱的因果报应分别。

当您的“想蕴”对顺、逆境时不生爱、憎;对中容境时,灵明不昧,不生取捨分别,那麽,您自然就进入“无我”的清淨境界了,正如 《信心铭》说:“至道无难,惟嫌拣择,但莫憎爱,洞然明白”。

行蕴无我

“行”是迁流造作的意思。它于概念中产生思虑决断,乃至造作动身发意的行为。从时间的角度看,万物都在刹那的生灭变化之中,故人有生、老、病、死;物有生、住、异、灭,世界有成、住、坏、空。过去的消逝了,现在的正在变动,未来的尚未发生,所以一切都是短暂无常的,佛经称之为“诸行无常”。凡夫不明此理,于无常中执着事物为永恆。

众生并无永存、独立、自主的体性,祇有刹那新陈代谢的五蕴身心。当一期生命报尽时,又转投到另一新生命去,这种变迁是为“诸法无我”。凡夫不明此理,于一切事强立“我见”,执着有“我”、“我所”,因而起惑造业,受烦恼的牵缠,以至轮迴生死、受苦无穷。如果能了解“无我”,依佛法戒、定、慧三无漏学去修行,则可渐渐降伏烦恼。

识蕴无我

“识”是了解、分别之意。每人皆有能分别、了解外境的心识,这心识有三种:

一、前六识:即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。此六识有了别外境之功能:“眼”见“色”起眼识、“耳”听“声”而起耳识、“鼻”闻“香”起鼻识、“舌”尝“味”起舌识、“身”接“触”起身识、“意”想“法”起意识。

二、末那识:这心识从无始以来即与我痴、我见、我慢、我爱四烦恼相应,恆审阿赖耶识的“见分”为“我、我所”而执著之,所以是“我执”的根本。

三、阿赖耶识:这心识能储藏一切善恶种子。吾人一切善恶轮迴的业果报应,皆由“阿赖耶识”的持种功能而成。八识中以阿赖耶识为根本识,在内而言,形成各人的身心;在外而言,产生世界一切事物。

众生被自己的“识蕴”蒙蔽时,“意识”即起分别,“末那识”执着“我、我所”,发动先天的“我执、法执”,一切烦恼痛苦,遂由此而生,所有贪瞋痴、杀盗淫、妄语、恶口、绮语、两舌等恶业,皆因此而成。

所谓“照见五蕴皆空”,是以般若智观照前六识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皆空,因为眼所见之色、耳所听之声、鼻所闻的香、舌所尝的味、身所触之物、意所生之分别,均是“因缘所生法”,是短暂无常的,无其自性的,缘聚则生,缘尽则散,不应因贪有而生执着,以致产生烦恼,作业受报,流转于三界六道之中。

如果时常观照“识蕴”的前六识空,渐渐就会消除“人我”分别,再进而观照第七识“末那识”空,就会破除“俱生我执”,成为小乘圣人。如是渐增修行,连“俱生法执”亦可消除,则能将“识蕴”空尽,证入佛的境界。

注一 “缘起”是宇宙万有的因果法则,一切万物皆因缘聚而生,缘散而灭,所以是“空无自性”的。空的简义是:一、无永恆性;二、无独存性;三、无实体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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